招标文件中,(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3.2.12中(PDF版文件第16页):“投标报价中的税金、应缴纳的各种规费,应严格按照2012年版《河北省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相关文件执行,有关费用标准如实进行填报,不得降低标准,并计入清单指定位置。投标报价时规费按照给定数值填报汇总,不得修改,该数值为最高限价中按照《HEBGFB-1-2012河北省建筑、安装、 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规定确定的。工程结算时按照核准费率及相关规定进行调整(费率调整计算基础以中标价为基价)。”
澄清为:“投标报价时规费按照给定数值填报汇总,不得修改,该数值为最高限价中按照《HEBGFB-1-2012河北省建筑、安装、 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规定确定的。工程结算时按照核准费率及相关规定进行调整(费率调整计算基础以中标价为基价)。”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3.2.13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在投标报价时按照给定数值填报汇总,不得修改,该数值为最高限价中统一按照给定的基 本费率、增加费率和2012年版《河北省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HEBGFB-1-2012 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规定的取费基数计算。项目结算时按照核准费率及相关规定进行调整(费率调整计算基础以中标价为基价)。”
澄清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在投标报价时,应严格按照2012年版《河北省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HEBGFB-1-2012 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及相关文件执行,有关费用标准如实进行填报,不得降低标准,并计入清单指定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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