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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襄都区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批产品购置变更公告

邢台市襄都区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批产品购置

变更公告

变更事项1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第15项中内容:

15

 

备注

招标文件中,如有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现变更为:

15

 

备注

1.招标文件中,如有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本招标文件中所有设备性能描述仅供参考,投标人保证提供设备性能参数不低于招标要求的基础上可对该设备参数进行适当调整,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参数应当满足招标人实际需求,并适当留有冗余。

3.本招标文件中涉及法律法规要求的,以现行最新版法律法规为准。

变更事项2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和应急管理部关于取消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公告及其他法规要求,现对以下问题进行变更。

1.原资格审查表

车辆公告

投标车辆必须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

提供网上截图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有效

原件彩色扫描件

 现变更为:


车辆公告

投标车辆须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或承诺交车时提供投标产品公告。

提供网上截图或承诺函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有效

原件彩色扫描件(非强制性认证产品无需提供)


变更事项3

原招标文件二标段大跨距消防车参数2.10.6项要求:消防炮角度:炮口回转≥-90°~+30°,俯仰角≥-45°~+45°。

现变更为:

消防炮角度:炮口回转-45°~+45°,俯仰角≥-90°~+30°。

 

 

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

投标人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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