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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经济开发区东区供热管网改造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经济开发区东区供热管网改造提升项目已由河北清河县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河北清河县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清河县开发区东区供热管网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清开审投资[202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开发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清河经济开发区东区供热管网更换改造新世纪大街≥DN300管道(约3km),更换庐山路南路、济华路和文昌路等路段部分管道(约2.6km)及附属设施以及保温工作;崇山路、南一线和南二线等位置原有架空管网5km的重新保温工作;华山路消防支线等位置原有架空管网1.2km的保温修复工作;286个检查井和疏水井内管网和阀门保温工作,同时增加管网检查井和疏水井的井口高度;13km地下供热管网和7km地上供热管网疏水装置安装工作。项目地点:丰收渠以东、济华路以西、湘江大道以南、漓江大街以北区域内。本项目招标分为两个标段,各标段具体如下:一标段:清河经济开发区东区供热管网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的监理。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止最高限价:17.59万元二标段:清河经济开发区东区供热管网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计划工期:4个月最高限价:1602.95万元

      2.2 招标范围:一标段: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止二标段: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①设计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暖通空调);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二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二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9-28 00:00:00至2021-10-09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0-19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http://hb.zcjb.com.cn/)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信合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清河县泰山中路1号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鑫科国际广场C座21层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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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滕招贤联系人:李世卓
电话:0319-8292628电话:0311-808715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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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hbxhzb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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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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