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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州市第二中学食堂提升项目[澄清公告]

深州市第二中学食堂提升项目

澄清说明

 

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合同主要条款(范本)》第4条付款方式中:

1.原招标文件内容:本合同签订之后5日内,需向招标人交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产品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将合同全部价款一次性支付给中标人;产品在使用一年后没有出现质量问题,则招标人将质保金无息返还给中标人。

2.更正为: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3.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河北泽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080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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