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州市第二中学食堂提升项目[澄清公告]
深州市第二中学食堂提升项目
澄清说明
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合同主要条款(范本)》第4条付款方式中:
1.原招标文件内容:本合同签订之后5日内,需向招标人交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产品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将合同全部价款一次性支付给中标人;产品在使用一年后没有出现质量问题,则招标人将质保金无息返还给中标人。
2.更正为: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3.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河北泽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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