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填报说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
将原备注2)小型、微型企业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如弄虚作假将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修改为:2)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如弄虚作假将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将原备注3)投标人所供货物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不用提供本声明函。
修改为:3)投标人所供货物非中小企业制造的,不用提供本声明函。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将原备注2)小型、微型企业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如弄虚作假将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修改为:2)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如弄虚作假将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将原备注3)投标人所供货物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不用提供本声明函。
修改为:3)投标人所供货物非中小企业制造的,不用提供本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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