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县抗大路、太行高速沿线景观绿化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资格预审公告
经批准,邢台县抗大路、太行高速沿线景观绿化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拟采用 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经邢台县人民政府授权,由邢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合作方进行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社会资本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邢台县抗大路、太行高速沿线景观绿化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2.项目实施机构
邢台县人民政府授权邢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
3.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北省邢台县县域内
4.工程规模及投资
邢台县抗大路、太行高速沿线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包括两个子项目,分别为河北省邢台县抗大路沿景观绿化建设项目和河北省邢台县太行山高速沿线景观绿化建设项目。
邢台县抗大路沿线景观绿化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抗大路总长约 38.4 公里,抗大路景观绿化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1)抗大路两侧可利用地块,合计约 1528 亩;2)抗大路沿线 200m 范围内可利用地块草花撒播,合计约 1740 亩,占地总面积为 3268 亩;
邢台县太行山高速沿线景观绿化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太行山高速邢台县境内全长约 26km 沿线景观绿化建设项目主要为在太行山高速两侧可视范围内的荒山和荒地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打造太行山高速绿色廊道。总造林面积约为 26400 亩。
5. 项目总投资
依据本项目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确定,项目总投资为 25301.93 万元。
6. 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 25301.93 万元,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其余80%建设投资资金由项目公司和社会资本负责筹集。
7.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运作模式,依照法定程序遴选出来的社会资本将与政府出资代表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新建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
8. 合作期限
项目合作期限确定为 15 年,其中建设期为 1 年,运营期为 14年。
9. 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二、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法定规定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内各供应商均应满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须具有现代企业制度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法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内各 供应商均应满足)。
3、其他条件
(1)财务要求:
1)社会资本需提供 2016、2017、2018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证明社会资本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或其他不良状态。同时提供2019年财务经营状况承诺书承诺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内各供应商均应满足)
2)社会资本应提供不少于两亿元(包含本数)的银行授信金额(银行授信协议)。(联合体投标,以牵头单位为准)
(2)信誉要求:社会资本过去三年内(如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内各供应商均应满足)
(3)业绩经验要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内只要有一家供应商满足即可):
1)业绩要求:社会资本近 5 年内(从 2015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PPP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2)社会资本必须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业绩和本项统一为一个供应商。
(4)其他要求:
1)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42 号文件规定除外)不得作为社会资本参加投标。
2)供应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将被限制或者禁入政府采购项目。相关单位可登陆“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相关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注:1.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社会资本的方法为有限数量制,符合要求的申请人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5名申请人入选。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预审,且不允许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与后续投标。
三、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得方式:
1.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请2020年1月15日 00 时 00 分至 2020年 1月20日 23 时59 分。
2、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官网”(hb.zcjb.com.cn)或“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6.253.156: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county?regionCode=130521)免费自行下载。
3.资格预审文件售价:0 元。
注:
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在办理河北 CA后,可直接登陆可直接登陆“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hb.zcjb.com.cn),使用河北 CA 登录,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请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hebeieb.com),进行免费注册和登记信息,具体事宜可联系 0319-2686130。
3.未办理河北 CA 的供应商/投标人,需进行企业 CA 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18631901603
4.潜在供应商/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提出。若供应商/投标人在使用电子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616-6620。
5.资格预审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申请人(供应商),申请人(供应商)须从“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官网”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 申请人(供应商)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四、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供应商)需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
2.投标人(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供应商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河北CA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加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2月13日9时00分
2、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2月13日9时00分
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可以自愿择到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开标,鼓励远程参与)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构概不负责。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邢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邢台市人民大街
联系人及电话:郭玉春 0319-3217921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昊业伟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邢台市中兴东大街河北工业大学科技园8号楼8层
联系人及电话:奚彦峰 0319-820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