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公安局“智慧交管”项目—前端感知设备建设工程一标段[澄清公告]
清河县公安局“智慧交管”项目—前端感知设备建设工程
招标文件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清河县公安局“智慧交管”项目—前端感知设备建设工程各标段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扫描件”更正为“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资格审查表中各资格审查资料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特此通知。
圣拓(河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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