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项目【重新招标】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法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分为邢清干渠和水厂以上输水管道第一、二、三、四设计单元,总长度364.1公里,其中邢清干渠168.7公里,水厂以上管道工程195.4公里。一标段: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技术服务招标,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2212.94h㎡,其中邢清干渠1337.45h㎡,水厂以上875.49h㎡。水土保持措施与主体工程统一安排实施,主要措施分为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等,目前工程建设已全部完成并通水。此次该工程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工作内容包括项目现场调查、编制调查报告、项目竣工报告及协助配合招标人完成其他验收工作等。
2.2 招标范围: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土保持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能力;具有实施本项目所要求的专业队伍、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一标段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证(水利水电专业);
3.1.2业绩要求:一标段:具有近五年(2016年1月至今)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成果文件(项目验收报备回执)为准,时间以最终成果文件日期为准;
3.1.3财务要求:具有2019年、2020年度财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满足本工程的需要;
3.1.4信誉要求:参加投标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2-07 00:00:00至2021-12-13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 其他说明: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质量标准:满足项目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省、市现行的规范要求。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12-28 14:00:00,地点为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平台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慧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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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 地址: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赵贵敏 | 联系人: | 胡晓飞 |
电话: | 0319-2213882 | 电话: | 18617610624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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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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