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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景县“四好农村路”改造提升工程(改造部分)-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景县“四好农村路”改造提升工程(改造部分)已由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4年景县“四好农村路”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景发改交能审批【2024】0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 由景县发展知改革局以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4年景县“四好农村路”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及景发改交能审批[2024]0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景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景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景县境内2.2建设内容:建设里程约34.002公里2.3计划工期:120日历日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6个标段;一标段6.723公里;二标段5.089公里;三标段5.372公里;四标段6.119公里;五标段5.769公里;六标段4.93公里;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分为6个标段;一标段6.723公里;二标段5.089公里;三标段5.372公里;四标段6.119公里;五标段5.769公里;六标段4.93公里;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定标顺序为第一标段至第六标段依次顺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最低条件: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
       3.1.2业绩要求:最低条件:1-3标段近3年(2021年04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累计独立完成25公里(含)以上三级及以上标准大中修或新改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4-6标段近3年(2021年04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累计独立完成30公里(含)以上四级及以上标准大中修或新改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3.1.3财务要求:最低条件: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23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300万元。(注:如财务报表中的营运资金≥300万元,可不提供信贷证明,如财务报表中的营运资金<300万元,需要提供财务报表及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300万元。)
       3.1.4信誉要求:最低条件: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2023年04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工程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施工合同被解除。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最低条件:项目经理: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1-3标段近3年内(2021年04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条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4-6标段近3年内(2021年04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条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项目总工:工程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1-3标段近3年内(2021年04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条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4-6标段近3年内(2021年04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条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
       3.1.6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2021年04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6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18 09:00至2024-04-23 09:00,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0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 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 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应及时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本项目实行招标投标“双盲+分散”评审。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普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景县地址:吴桥县
邮编:053500邮编:061800
联系人:张辉联系人:高珺懿
电话:0318-4225201电话:0317-727258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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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hbphzb666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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