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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计算中心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监控门禁及会议系统施工工程澄清修改通知(一)

各潜在供应商:

现就广西计算中心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监控门禁及会议系统施工工程采购文件澄清修改通知如下,如本通知与采购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本次通知为准。

一、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八条 计量与支付》中的“(2)分期付款修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①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后,乙方累计完成工程量达到合同总价的30%后20日内,且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进度款给乙方;

②施工完成且具备试运行条件之日起,期间无任何故障及质量问题,2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40%;

③项目验收合格且工程资料完成移交之日起30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工程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

④质保期内,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甲方在质保期满且无任何质量且故障问题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质保金退还给乙方。

①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后,乙方累计完成工程量达到合同总价的50%20日内,且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进度款给乙方;

②施工完成且具备试运行条件之日起,期间无任何故障及质量问题,2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40%;

③项目验收合格且工程资料完成移交之日起30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工程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

④质保期内,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甲方在质保期满且无任何质量且故障问题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质保金退还给乙方。

二、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广西计算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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