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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澄清公告]

 

原文件中技术评分标准-人员配备- 本项目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少于 5 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且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满足上述标准得1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 1 名高级工程师证书且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得 2.5 分,每具有 1 个中级职称证书得 1 分,最高得 5分,此项最高得 15 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应证书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未提供的,不予认可。

澄清为技术评分标准-人员配备-本项目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环保类,下同)不少于 5 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人,满足上述标准得1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 1 名高级职称人员得 2.5 分,每增加 1 名中级职称人员得 1 分,最高得 5分,此项最高得 15 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应证书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未提供的,不予认可。”。

一切内容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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