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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葛仙庄镇桥东片区雨污分流和道路硬化工程、清河县葛仙庄镇高铁片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清河县葛仙庄镇桥东片区雨污分流和道路硬化工程、清河县葛仙庄镇高铁片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采购项目编号:2022CJ-010

采购人名称:清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清河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史绍良  联系电话 :0319-819006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清河县运河大街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工      联系电话:0319-8299100

采购范围及内容: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最高限价:608100元 (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投标)

项目建设地点:清河县

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的建设工程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图通过审查机构的审核)

招标范围:清河县葛仙庄镇桥东片区雨污分流和道路硬化工程、清河县葛仙庄镇高铁片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的所有勘察和设计工作及后续服务(提供技术交底、派驻设计代表及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竣工验收等服务)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标准):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①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其中工程设计的承包单位需要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

注: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2118日至2022124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免费自行下载。

供应商(投标人)报名须知: 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办理河北CA后,可直接登陆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根据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未经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 0319-8290976。

2.未办理CA的供应商,需进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400-616-6620。

3.潜在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提出。若供应商在使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616-6620。

投标文件递交: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供应商应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月28日9时00分,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供应商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3、说明:采购人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开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虚拟大厅参与开标。解密时间规定为 30 分钟即解密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8日9时30分,供应商需使用 CA 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电子签名,未进行电子签名的视为默认开标记录。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月28日9时00分

开标时间:2022年1月28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9-8299100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备注: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从“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网站上查看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供应商未从“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网站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公告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文件为准。

 

投标人问题咨询:

400-019-2166

上午:8:30~21:00

CA办理咨询:

010-89170159

招标代理业务咨询:

180-7028-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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